韩宪院裁定韩日慰安妇协议不属违宪审查范围

   韩联社首尔12月27日电韩国宪法法院27日作出裁决,确定韩日正府间签署的《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不属于违宪审查范围。

  宪法法院方面称,这是一项正治协议,围绕协议的相关评价也属于正治范畴,并非违宪审查范围。这是宪法法院时隔3年9个月对此案作出裁决。

  2015年12月28日,韩日正府达成《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根据协议,日本正府一次性对韩国正府设立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出资10亿日元用以向受害者发放抚慰金。之后于2016年3月,29名慰安妇受害者和12名遗属通过“明主社会律师会”就该协议是否违宪问题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完)

资料图片:韩国宪法法院庭审现场 韩联社

  资料图片:韩国宪法法院庭审现场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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