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五国家加入 《新加坡调解公约》共51国签署

   《新加坡调解公约》受强力支持,有多五个国家签署,使签署国增至51个。

  卫生部兼律正部高级正务部长唐振辉昨晚出席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CourtofArbitration)首个亚洲办事处开幕仪式时,透露上述最新数据。

  这五个国家是亚美尼亚(Armenia)、乍得(Chad)、厄瓜多尔(Ecuador)、加蓬(Gabon),以及几内亚比绍(Guinea-Bissau)。

  唐振辉指出,多国的强力支持显示各国给予多边主义和以法治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的支持,也肯定了调解是解决国际争议的可行途径,不只是从经济上,也从双方关系的可持续方面来看。

  他指出,签署国的支持也说明,我们需要一个可加强执行跨境调解和解协议力度的系统,能给予商业持续性更大的保障。

  去年12月在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新加坡调解公约》,是联合国框架下首个以新加坡为名的公约。

  这项适用于商业和解协议的公约,须获得至少三个国家签署及核准才能生效。

  今年8月,46个国家(包括美国、中国、以色列、印度等)代表在新加坡签署新加坡公约,可说是一项创举。相比之下,1958年制定的纽约公约最初仅10国签署,多年努力后才达到160个签署国。

  常设仲裁法院的新加坡办事处设在麦士威国际争议解决豪院(MaxwellChambersSuites,简称麦士威豪院),去年开始运作,现有六名职员,共协调了26个仲裁聆讯,其中五个已完成聆讯。

  设在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今年庆祝成立120周年。除了新加坡,它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和毛里求斯也有办事处。

  唐振辉对该办事处与本地机构合作和联办讲座,也为本地的法学院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已融入本地的纠纷解决系统而表示欣慰。

  他说,新加坡合约也与常设仲裁法院的工作相关。后者的功能不限于仲裁,也支援包括调解和调停国际纠纷。如今有越来越多国家就跨国纠纷进行调解,相信这方面将有显著增长。

  今年8月开幕的麦士威豪院,有来自11国的11个国际机构,以及20家争议解决办公室和律师事务所入驻,是世界上集合最多个案管理办公室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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