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威胁“姐姐”自W,并观看录像,法院判了!

.弟弟‘威胁.姐姐‘自W,并观看录像,法院判了!

根据江西法院公众号消息,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网络敲诈和强制猥亵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了判决。被告人许某某以虚构身份与被害人李某某展开了一段不光彩的互动,最终被定罪并处以刑罚。

据了解,许某某与李某某的相识始于2008年,他们以.姐弟‘相称,建立了一种特殊的亲密关系。然而,在2021年11月期间,许某某却利用这一关系,以名为.谭杰‘的虚假身份通过微信与李某某进行裸聊。更为恶劣的是,许某某暗中开启手机录屏功能,将李某某的裸体视频存储在自己的手机中。

随后,许某某以这段裸体视频为威胁,向李某某敲诈勒索7000元,并威胁其自行实施猥亵行为供其远程视频观看。这种变本加厉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并给被害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

经过审理,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认定许某某的行为构成了两项罪名:敲诈勒索罪和强制猥亵罪。一方面,许某某利用他人裸体视听资料进行威胁和恐吓,以敲诈勒索的方式非法获取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另一方面,许某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通过威胁他人实施猥亵行为并远程观看,构成了强制猥亵罪。在法庭上,许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所犯罪行表示认罪认罚。

综合考虑许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述情节以及认罪态度,法院作出了判决:对于敲诈勒索罪,判处许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对于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网络空间中的不法行为,更凸显了对于个人隐私和尊严的侵犯。

网络平台的崛起为人们提供了便利与乐趣,但也埋下了许多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因此,我们要保持警惕,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聊天,注意保护自己隐私,不要露脸,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遵循法律法规,远离非法行为。

同时,该案的审理结果也表明了司法机关对于侵权犯罪行为的零容忍立场。只有通过坚定的执法和公正的审判,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相信这样的判决将给其他潜在的犯罪分子敲响警钟,警示他们不要以为网络空间上的犯罪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总之,这起网络敲诈与强制猥亵案的审理结果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我们呼吁广大市民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重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同时,也希望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使更多的人了解到网络犯罪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牺牲品。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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