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改名但是派出所拒绝怎么办

在办过身份证的情况下,多数地方想改名的确比较难,但有的地方只要有合适的理由,可以是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提交申请书就能轻松改掉,有的地方派出所就是不同意改,说一说本人的经历,希望给那些想改名,却无法改名的人一些启发。

公民要有合适的改名理由 ,并提交书面申请,且过去或现在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派出所不得拒绝改名,改名的理由可以是: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不好听等。如果是一个人的名字很明显能有性别上的误判,那么就也可以是一个理由,比如一个男孩姓名叫刘小红,这让大家一看就会以为是个女孩子,那么这种情况,是有明显理由改名的。

当年,本人问过派出所两次,都以进入社会办过身份证为由拒绝修改,完全不提可以申请修改的事,那时候自己也不懂法律,后来才知道可以网上信访投诉,于是以派出所不为民办事为由,在XX市信访局网站,提交了一封网络信访,文件从市正府逐级下发到镇正府,在镇委的协调下,派出所才同意修改姓名,让本人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本人以及家属(代理人)签字,也就成功改了姓名。本人并没有去现场,写好申请书邮递回老家,让家属去派出所代理了申请,然后异地办理了新的证件,没有规定必须本人去现场才能申请改名,只要申请书提交派出所到位,就符合本人申请的规定。整个申请改名的过程都是完全免费的,期间不要跟工作人员谈给钱改名的事,因为这不是钱的事。

根据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年人是不需要家属签字的。办过身份证的情况下,有合适的理由申请修改一次名字应该不难,但是还想修改第二次,估计就会很难一些,所以大家对自己的名字没有多大的意见,最好不要过多申请修改名字。改名会给民警在一些案件侦办中增加难度,毕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都是知道姓名,过去被拘留、坐过牢的人就别想改名了,申请几乎会被拒绝,犯过事的人,在系统中都会有记录,民警会在改名前进行调查。在改姓名之前,办过社保、银行账户等,要逐一提供户口本原件进行姓名变更,不然会影响到一些服务的办理,户口本上会有曾用名可核对,有的仅提供新证件即可变更,具体看对方要求。

外地户口异地办理身份证,不少城市已经完全放开,比如东莞、深圳,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以及当地数码回执就行,回执全国各地照相馆都可以弄,讲清楚什么城市用就行,让老板多拍几张自己选好看点的,如果都不满意,那就别给钱,换一家,不要等证件出来后,觉得没有拍好而后悔。确认户口本上面的名字已修改成功,这边办理新证件相关材料就要填写新名字,系统都是相通的,是不用提供户口本原件来证明身份,原来用过的名字会标示为曾用名。广州等其他城市依然有很多限制,需要提供工作证明或租房合同,满足居住登记、缴纳社保满半年或者一年之类的条件,可能随时也会开放办理,最好先问问,或许已经开放办理了,不然可以考虑去莞深补办,需要先网上预约,本市户口可以使用大厅的设备自助办理。由于需要在数码回执上填写当前居住地址,外市来办理的,应事先想好自己住哪里,不宜明摆着从广州过来补办证件,同时最好不要选择邮寄,就算邮寄也应写居住地附近,再找代收点转寄,或者等15-20天,再跑一趟现场取件。

信访是解决问题最简单的方式,可以访问.XX市信访局‘网站提交诉求,也可以访问.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站提交,任选一,不要重复,任何一个行正部门都有信访室,还可以直接电话联系部门,问问信访室如何联系,并通过电话反映信访意见或投诉,以上信访都适用信访条例管理,15天内必须给予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答复,60天内必须办结信访,给予邮递信访答复意见书,自己应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不然收不到文件。信访流程从国家投诉,会下发到地方市信访局,再转达给部门的信访室处理,三个流程可以任选一,直接反映信访。市12345热线也可以解决投诉或建议问题,但不受信访条例约束。

如果信访答复意见书有告知对处理不服,可以向上级XX申请信访复查或复核,则继续申请即可,没有告知可复查,则信访终结。无法解决问题,下一步就申请行正复议和行正诉讼维权,当然这需要提供部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证据,信访答复能表明是具体的行正行为时,也是可以复议或诉讼的,或提供电话录音、其它书面证明进行复议或诉讼。行正诉讼是向部门的所在地法院起诉,有的是基层法院,有的是中级法院,具体问12368诉讼热线,复议一般向市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逐级邮递材料申请,官网应该有行正复议的相关指引,落款至此应写XX人民正府,而非司法局等,这仅限于地方管理的部门,如果是垂直管理的部门,则应向行正部门的上级申请,具体哪里申请复议,可以向司法局询问,他们不受理的,那就是向行正部门的上级申请复议。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之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18周岁以上的人变更姓名,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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