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大同极端欺辱事件:学校当罚,失职父母也亟须“补课”

 新黄河评论员:赵晓昕

9月26日,山西省大同市联合工作组通报了备受关注的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调查处理结果:解除该校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班主任、生活老师等4人。因两名施暴者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两人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对两人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内,受害学生一直遭受同寝室同学的欺凌,而校方竟然毫无察觉。多人被严肃追责问责,是在校园内健全未成年人欺凌与暴力长效治理机制、建立常态化预防监督机制的第一步。

虽然对校方的处罚大快人心,但近几个月发生的多起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还是催生出一种令人疲惫的愤怒、焦虑与沉重。这种疲惫是由西西弗斯推石式怪圈诱发的:施暴者低龄化趋势被一次次恶性欺凌事件证实,但与频频超出人们想象的极端欺辱手段相比,对施暴者本人及监护者施以的“训诫”“心理辅导”等手段,似乎总与人们所期待的“严刑重典”存在偏差。

面对肆无忌惮、失去底线的未成年施暴者,如何反击?怎样惩治?或隐忍多年策划一场完美复仇,或简单粗暴当即进行“以暴制暴”,一直以来,这样的爽文情节在文学影视作品中备受欢迎。观众在拍手称快的同时,难免在现实中咀嚼出一种无力:现有法律体系面对未成年人极端欺凌事件存在一罚了之或者一放了之的困境,“教育为主”的原则一度成为恶行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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